出版與影視媒合新制「 編劇人才募集」流程

2021-10-06

方案公告
出版與影視媒合新制「 編劇人才募集」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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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策院今年實行之「出版與影視媒合新制」計畫,將於第二階段媒合時邀請編劇人才進場,就本機制選出之書單與投拍方簽訂劇本開發合約,並可申請劇本開發獎勵金每案定額新臺幣 20 萬元整【含稅】;此外,為協助編劇方與投拍方之合約簽訂事宜,文策院提供符合申請資格之編劇每案至多 3 小時的法律諮詢服務,詳細說明如下:

 

編劇人才參與流程簡介

 

  1. 編劇人才庫登錄
  • 時間:10 月 6 日開放登錄
  • 參與方法:邀請欲參與本機制之編劇於編劇人才庫中登錄個人資料及相關經歷,將透過平台協助其與影視投拍方對接,亦協助投拍方挖掘新的合作編劇,後續將邀請參與本機制之投拍方瀏覽編劇資料及索取聯絡資訊,進一步洽談劇本開發事宜。
  • 登錄網址:編劇人才庫

 

  1. 編劇人才庫開放瀏覽-第二階段媒合
  • 時間:預計 2021.12 月底啟動
  • 參與方法:依據投拍圈選結果,於文策院官網公告「潛力改編文本」清單後,開放瀏覽編劇人才庫頁面,並啟動後續媒合事宜。投拍方可於編劇人才庫中瀏覽編劇專才,取得有意合作編劇之聯繫方式並邀請提案 ; 編劇亦可瀏覽有改編需求之文本並主動申請提案。

 

  1. 媒合成功
  • 時間:媒合啟動至 2022.06 月底前
  • 參與方法:投拍方與編劇方自行洽談及確認提案。若雙方於專案期間內談成並簽訂合約,編劇方即可向文策院申請「劇本開發獎勵金」每案定額新臺幣 20 萬元整【含稅】
  • 法律諮詢服務:為協助參與本專案之編劇方了解、審視與投拍方之劇本開發合約,文策院提供最多 3 小時專業法律諮詢服務,編劇方可於合約洽談期間填寫線上表單申請,完成後工作小組會確認申請資格並回信提供後續相關資訊。 
    • 申請對象及條件如下:

1. 須為與投拍方成功媒合之編劇人才庫會員(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)
2. 改編文本須為「潛力改編文本」
3. 已與投拍方達成共識確定後續劇本開發,且已進入議約階段

編劇人才庫後續亦將持續作為與影視方媒合之長期服務管道

更多細節請參考附件一、編劇方參與流程說明


 

[TAICCA School 編劇法律課程] 

出版品授權影視改編授權改作合約概述及案例分享

 

為提升編劇人才能見度並熟悉自身法律相關議題,本次除公開募集台灣編劇人才登錄個人資料簡歷,亦開設相關法律課程,幫助編劇更加了解著作權實務,媒合更多轉譯的可能。(此線上課程影片已上架至文策學院,可自行前往註冊觀看。)


 

附件下載:  

附件一、編劇方參與流程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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