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23 年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」即日起至 4 月 17 日止受理收件

2023-03-09

方案公告
「2023 年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」即日起至 4 月 17 日止受理收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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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旨

 

為推動更多文化內容結合科技應用,鼓勵業者勇於創新與實驗,探索未來內容體驗的可能,並發掘及培育更多內容應用與科技跨界作品,朝向新型態的內容發展,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「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」,鼓勵業者運用5G、AVMR及多元科技技術,投入新型態內容及相關應用技術的原型開發,打造未來內容與科技應用更多元的樣貌。

 

 

申請者資格

 

  •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行號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。
  • 每一提案人限提案一件;提案內容須未經發表,且未授權第三方使用。
  • 提案人如有本要點第2點第3項所列7項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或獲得本要點支持金。

 

 

提案開發型態

 

  • 提案類型:
    • 創新內容體驗組:以「創新內容體驗」為提案核心,提案重點需包含創意內容企劃及所應用之技術,並說明如何達成演示其服務情境之成果。
    • 技術應用創新組:以「文化內容應用之技術創新開發」為核心,提案重點為開發之關鍵技術或技術解決方案,需搭配文化內容之案例情境,並說明運用開發之技術類型、與現有技術差異點及突破之處、技術驗證方法,及對文化內容產業的助益。
  • 內容類型:影視、音樂、出版、ACG(動畫、漫畫、遊戲)、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、時尚設計等,或其他類型之文化內容。
  • 運用技術:提案內容需應用既有技術或新技術,包含但不限於擴增實境(AR)、虛擬實境(VR)、混合實境(MR)、遊戲引擎(Unity/Unreal)、大數據、人工智慧(AI)、無人機、感測技術、區塊鏈、體感技術(haptics)、偵測追蹤(object tracking)等,並具體說明所運用技術之特性以及與提案之關聯性。相關技術如能運用並展現5G技術三大特性(大頻寬、低延遲、多連結)之一者尤佳
  • 成果形式:提案之內容須為可進行展演、互動體驗、影音或其他形式之產品原型,且須達能演示其創意內容、技術創新,以及未來產品化使用情境之程度。其相關資料可運用照片、影片、網頁或應用程式及軟體等各類形式輔助說明。以技術創新開發為核心提案者,應提出應用服務情境說明及技術驗證方法之說明,例如:利用端對端(end-to-end)應用服務驗證報告、系統架構或效能量測數據等文件,說明佐證其開發成果。

 

 

支持金&獎金

 

  • 每案支持金以新臺幣80萬元為上限。
  • 本案支持之經費不得使用於資本門、房屋租金、空間管理費、行政管理費,及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。
  • 支持金佔計畫總預算之比例並無限制,惟考量開發成果品質,提案人應有自籌經費配合
  • 結案成果獲評選小組三分之二委員評定優良者,將額外獲得新臺幣20萬元獎金(含稅),以作為提案內容後續開發之運用。

 

 

報名方式

 

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4月17日下午5時00分止(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。

報名方式:請至「報名系統」(https://dash.taicca.tw/brd/fcp-112/apply)填寫線上報名表,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並送出報名。

 

 

下載文件

文化內容策進院「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作業要點」

附件一、提案應繳交資料說明及報名須知

附件二、預算明細規劃表

支持方案說明懶人包

 

 


 

聯絡窗口

 

專案信箱|[email protected]

徵件工作小組|02-2745-8186 #317、#3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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