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0年度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」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受理收件

2021-08-09

方案公告
「110年度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」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受理收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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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旨:

為能充分因應文化內容業者的產業現況與需求,本院規劃「110 年度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」(下稱「本計畫」)協助文化內容業者注入企業經營思維,提供輔導培訓課程、專業諮詢、內容創作開發支持金、多元資金媒合及對接國際平台等各項資源,以鼓勵文化新創產業,助攻進軍國際市場,進而帶動民間投資的動能,開創「文化新創」新風潮。

 

適用對象:

  • 文化內容產業,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影視、出版、漫畫、動畫、遊戲、流行音樂、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或未來內容。
  • 主力商品或服務應用,能結合影視、出版、漫畫、動畫、遊戲、流行音樂、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或未來內容之科技業者。

 

組別說明:

創業孵育組

  • 有意願創業,且符合以下條件,但尚未登記或成立公司之團隊或個人(皆須於民國【下同】11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公司設立登記)。
  • 若以個人名義報名,報名者須為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。
  • 若以團隊名義報名,報名者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,並應檢附團隊成員之推派同意書,且所有團隊成員均須為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。

 

創新加速組

  • 具創新商業模式,且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,核准設立日期至本要點公告日未滿七年之文化內容新創事業。

 

報名辦法及須知: 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內於本院「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線上報名系統」完成報名與文件上傳。

 

(一)報名期間:自本要點公告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(二)下午 5 時整止。

(二)報名方式:採線上報名,請於 110 年 8 月 31 日(二)下午 5 時前(依報名系統時間認定,逾期不予受理),至報名系統完成填寫報名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
(三)注意事項: 報名內容一經送出後,即不再接受任何修改。 創業孵育組之報名者(包括個人或團隊之每一成員),及創新加速組之同一報名公司,於本計畫報名之案件數均以一案為限。

 

 

入選者支持機制及注意事項:

(一)支持機制:為鼓勵國內內容開發創作,入選者將獲得本院以下支持

  1. 新創營運課程:本院將與業界加速器合作,導入業師團隊及新創營運課程。入選者需完成選修 20 學分(含以上)之新創營運課程。
  2. 專屬一對一諮詢:本院將與業界加速器合作,邀請業師提供一對一諮詢資源。入選者需完成至少 4 小時與業師之一對一諮詢。
  3. 新創媒合大會:本院將協助入選者對接投資,本院將邀請國內外文化新創投資人參與新創媒合大會,入選者需於本院所辦理之新創媒合大會進行提案。
  4. 支持金:就入選者預計產出之成果(包含但不限於內容、產品或服務等),每案可獲本院最高上限新臺幣 100 萬元之經費支持。
  5. 國際資源對接:入選者可參與本院所規劃之國際展會、競賽、加速器或多元資金平台。

 

(二)注意事項:

  1. 入選者不得將入選資格或其計畫書之一部或全部轉讓予他人。
  2. 入選者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、資料,取得入選資格或支持經費之核撥。
  3. 入選者之內容、產品或服務,如有參加國內及國外活動時,均應以中華民國或臺灣之名義參加。
  4. 入選者應保證其計畫書內容及其依計畫書所辦理之各項工作,均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規定等情事。
  5. 其餘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一:報名須知及應繳交文件說明。

 

線上說明會

8 月 18 日(三)下午 14:00 於文化內容策進院 TAICCA YouTube直播。

線上說明會報名網址:https://eventgo.bnextmedia.com.tw/event/detail/327

110 年度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作業要點

附件一:報名須知及應繳交文件說明


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網站:https://accelerator.taicca.tw/

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線上報名系統:https://apply.taicca.tw/

聯絡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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